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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

【来源:规章制度执行与监督 | 发布日期:2018-12-11 】

一、执行与监督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形成体育部各级领导干部、教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和积极参与监督以及各部门协调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条 以人为本,依法监督。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为监督依据,重在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把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放到依法治部的全局,使体育部的监督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教学中心工作。

第三条 立足改革,坚持创新。根据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学校监督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四条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监督。结合实际积极构建本部门监督工作格局,对本部门的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地监督。

二、执行与监督体制

加强体育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含监督制约程序),并使之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和长效性,以便于贯彻执行。为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部都要结合实际完善适应本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章要求,结合体育部实际,制定制度规范、操作性强和具有长效性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效堵塞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制度性漏洞和消除监督过程中的制度性缺陷,把体育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第二条 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把手”是执行及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划分出不同责任环节应承担的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注意发现和纠正在执行规章制度中出现滥用权力的问题,切实加强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工作。

第三条 抓好经常性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各主管领导每学期都要结合实际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事前、事中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堵塞在制度、程序和管理上的漏洞。

(二)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条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好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及队伍建设工作。体育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行政工作及监督工作负总责,负责抓好年终考核工作。

第二条 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结合实际完善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执行决策的跟踪检查和对决策效果的反馈制度,使之不走过场,确保决策的正确执行。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体育部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各种程序,并不断提高自我批评,特别是批评的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各级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条 体育部必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决定,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执行情况和结果,保障决定的贯彻落实。认为决定有不妥之处可以提出意见,但不得终止或者改变对决定的执行,决定的后果,由作出决定的上级负责,未按决定执行的依规定承担责任。

第二条 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决定、制度,在做出前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要广泛听取或采纳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进一步完善部务公开制度,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要主动向部领导报告重大决策事项及发生的重大情况。

三、执行与监督措施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把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制定相应监督措施,将监督工作寓于日常的领导、管理活动中。

(一)组织保障。体育部领导班子要切实把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自觉接受监督,发扬民主议事作风,同时亲自抓好本部门的监督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配合好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认真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务求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强化对重大决策的事前、事中监督。

(三)责任奖罚。

第一条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部主任及分管领导、教研室主任,财务组,工作不按手续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为失职,按问责制度奖罚。

第二条 体育部全体教职员工违反相关规章按各规章追究责任和奖罚。

第三条 对属于岗位职能范围的事务,责任人必须按照职责要求,以年度为单位,凡违反本制度被投诉查证属实者,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相关规章按各规章追究责任和奖罚。